2008年8月8日是北京奥运会开幕的大日子,而我那时正坐在一个有50多年历史的房间里写这篇专栏。虽然屋内的温度并不比室外的32摄氏度低多少,我还是遵循中国国务院最近发出的倡议——关掉空调、节约能源,只开着一个小电扇解暑。尽管北京全力确保奥运用电,但“电荒”现象正在中国扩散。
为了迎接奥运,北京采取了交通限行措施、关闭了其周围许多工厂、栽种了大量的花草树木,并且停止了市内全部建筑工程。通过这些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其为举办奥运所做的规划和建筑工程,中国又一次证明她能够成功地举办大型项目和活动。中国的能源部门也同样采取了行动,包括西气东输工程的建设、电网的大幅扩建、当前的“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关闭小型煤矿的行动。
不过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批评了一些地方政府执意违反中央政府能源政策的做法。这些地方政府不但不削减对高能耗产业的投资,反而还鼓励其发展,并且没有对新开建项目实施节能标准。事实也确实如此——目前只有53%的在建项目遵守了初始项目计划中的节能标准。因此,中央政府正计划出台一项新法规,使其有权叫停那些不符合相应能源和环保标准的项目。
国家发改委于7月30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全国2007年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了3.66%,相比2006年同比下降的1.33%有所进步。这样一来,如果要实现在2006-2010年间单位GDP能耗减少20%的总目标,那么2008-2010年间平均每年的单位GDP能耗都必须至少下降4.5%。2007年,中国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给每个省(市、自治区)都制定了节能任务,节能目标从2.0%到5.6%不等。北京、天津、湖南、上海、重庆、四川和吉林等省市都大幅超额完成了节能任务,而河北、山西、贵州、宁夏、海南、新疆和内蒙古等9个省(自治区)没有完成当年节能指标。
国务院7月召开了两次与节能相关的会议,会议商议了许多新的措施,包括实施新的财政和金融鼓励政策,改进电器设备的标识以及制订针对公共建筑和居民楼的节能及环保措施等。但这些讨论似乎都没有论及在我看来是制约中国能源政策有效性和持续性的四个主要因素。
第一个制约因素是有关部门始终不愿使用强大的经济及财政工具来支持其相关行政措施。由于能源价格被严格控制,能源使用者的节能行为几乎得不到任何经济上的鼓励措施。那些想要投资新设备或新生产过程的厂商较难获得资金,并且也无法得到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行政手段也许在目标企业或机构数量较少的时候有效,但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使用这种手段已不再见效,除非配合使用适合的经济措施。
其次,有关部门之所以不愿提高能源价格,与其采取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也有一些关系,这些政策均对能源消费量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及产业政策一直致力于促进重工业、制造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发展。这股建设热潮,伴随着薄弱的计划机制、低水平的信贷利率、地方政府及国有企业较低的可信度,造成了大量的浪费。交通部门在促进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和提高汽车拥有率方面的热情,也使得中国的交通政策根本不可能被纳入城市规划范围内。
第三个制约因素则与中国的政治决策及公共行政机制有关。制订和实施一个将持续较长时间的节能政策需要政府最高领导层的政治承诺,需要各级政府及所有企业中相关方面的主动参与,更需要行政、经济以及法律措施的透明和可预见性。尽管有关部门在过去几年中采取了一些相关治理措施,但到目前为止情况还未有任何明显改观。
最后一个制约政策有效性的因素就是大部分中国民众都没有主动改变自身行为来支持其政府的节能政策。我的邻居们长时间连续使用空调就是一个明证。
在对中国能源前景展望中,最重要的还是节能政策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反应。现在很明显,政府的节能运动在短期已经起到了一些效果,比如关闭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工厂以及引进新技术等等。问题在于当前的改善趋势是否能持久,换句话来说就是未来中国是否仍会回到旧做法和旧标准。
历史证明,中国的节能运动是波浪式的前进的:从易管制的经济部门向较难管制的经济部门蔓延,从正在“去工业化”的现代化地区向仍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欠发达地区蔓延,从生活富足且受过良好教育、能够意识到节能的必要性且能够负担价格较高电器的民众向收入和教育程度均较低的民众蔓延。
(作者为英国邓迪大学能源法律政策中心主任)